0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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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吾厚黑:臨時性強姦源於臨時性人治

香港的屯門醫院最近有一位二十六歲年輕醫生非禮女病人罪名成立,判處入獄九個月,法官說是要施以「阻嚇性刑罰」。判得太重嗎?依我說,確實是太重,如果換作內地法官,相信會裁定為「臨時性非禮」,然後來個法外開恩,淫醫自可逍遙法外。

非禮何謂臨時性?不明白的話,請看一宗個案。今年六月,浙江湖州有兩名知法犯法的禽獸輔警,將一名醉得不省人事的女子帶往賓館輪姦,法院上月十九日宣判,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自首,並取得受害人諒解,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兩被告各入獄三年。

此言一出,輿論譁然,「臨時性強姦」馬上成為網民熱議題材,紛紛質疑是否可以利用「臨時性殺人」、「臨時性醉駕」、「臨時性貪污」等等藉口來獲得減刑輕判。

大家明白了吧,屯門醫院那位醫生怪只怪自己在香港行醫,若在內地執業,掀起女病人裙子撫摸其胸部一定絕無事前商謀,純屬興之所至即意犯罪,自然是「臨時性非禮」。

然而有一事相當有趣,浙江的「臨時性強姦」來一個戲劇性反高潮,可能又是數量龐大的網民發揮群眾壓力吧,浙江省湖州市中級法院認定一審量刑較輕,原判確有錯誤,決定擇日開庭再審。換言之,一切原來只是「臨時性裁決」,淫警得到的大概是「臨時性開恩」。

輕判可變重罰 視乎長官喜惡

大家也許要問,咦,內地法院怎麼會如此兒戲的呢?說開恩就開恩,說重審就重審,沒有一套嚴謹的法治系統的嗎?問得好,的確沒有嚴謹的法治系統,一切全憑長官意志定奪。因為案件受到公眾注目嘛,「臨時性強姦」確會惹來非議嘛,所以官老爺拍一拍腦袋,決定來個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名義上是撥亂反正,實際上是人為而治。

這種人治模式,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烈女鄧玉嬌怒殺淫官免罰,表面上是支持烈女的網民得到重大勝利,說穿了,不外乎人治系統發揮作用,裁決的依據不是「聖人無情」的法律,而是愛恨分明的民意。

既然是人治,當然沒有永久性,所有盡皆臨時性。臨時性強姦源於臨時性人治,輕判可以變重罰,有罪可以變無罪,視乎官老爺喜惡罷了。臨時性人治有沒有機會進化成永久性法治呢?風物長宜放眼量,祝君長命百歲有幸睹之。

王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