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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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村民擁牌照屋證合法耕種

地政總署聲稱寮肚村村民在政府土地上「非法耕種」。不過,其中一名村民羅慶,至今仍擁有一間獲政府承認位於農田旁邊的牌照屋,編號為十八號,可作為他們合法耕種的有力證據。而另一村民孫錦禧亦擁有一間牌照屋,編號為十四號,但在多年前被政府清拆後,才獲安排入住毗鄰公屋。

當地村民表示,在該處農地種植多年,農作物以時菜、果樹和花卉為主,秋冬季節會種白菜、菜心、油麥菜、西洋菜及唐芹等;夏天則會改種瓜類、通菜,及生果,如龍眼、荔枝及香蕉等。每年十一月期間,又會種植百合花,一百一十日後就可推出年宵市場發售。

政府應賠50至100萬

村民估計,若政府願意賠償,可獲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青苗費津貼,具體金額視乎耕種面積和農作物數量而定。

漁護署表示,一般而言,在政府收地過程中,會因應地政總署要求,提供農作物評估服務,估值是參考批發市場、全港農場及市場調查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