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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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失婚婦 男警表證成立

【本報訊】男警員涉在寓所非禮酒醉留宿失婚婦案昨日續審,被告陳國華(三十五歲)被裁定表證成立,他不自辯,但傳召其女友作供稱,被告只是開門給女事主離開,並沒有非禮對方。法庭將案押至本月十三日續訊。

被告女友說,事發前她與被告、網名「警察成成」的朋友阿廣(譯音)及女事主到酒吧喝酒,之後再返回被告寓所繼續喝酒,事主當時喝至醉醺醺,更不小心踢跌一隻玻璃杯,她遂將事主按低坐下後,事主便睡着,之後她亦回被告房睡覺。至早上她聽到事主電話響起,仍是衣衫整齊的事主欲匆忙離開,但因未能開門,被告遂出廳替對方開門。被告被控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其沙田河畔花園的家中非禮三十一歲女事主。

案件編號:STCC 38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