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在警方圍堵非法賽車行動中,無辜淪為「人肉路障」,港府在提出賠償建議時竟無理壓價,硬谷苦主七五折收貨,工資收入損失計算由每日六百元壓到四百五十元。自己犯錯,理虧在先,卻恃勢欺人,一副「拿不拿?不拿就算」的嘴臉,豈止無良,簡直是可恥。
整天說的士折扣黨如何這般,要嚴加打擊,其實港府自己就是最大的折扣黨,為市民提供服務隨時打折,質素每況愈下,能拖就拖;自己犯錯連累市民蒙受損失,作出賠償還硬要打個折頭。不但要苦主先墊支維修費用,還要求對方盡用舊零件;工資損失拖了幾個月只得一個「建議」,標準卻要按最低來計算。
從前有個為人吝嗇的財主,臨終前一直伸出兩隻手指頭不能瞑目,家人百思不得其解,以為這個動作內裏有何微言大義,或暗示還有多少財產沒交代,猜了半天終於「破譯」啞謎,財主不肯閉上眼,原來是心疼床前那盞油燈的燈草點了兩根而不是一根。據說這就是廣東人口頭禪「孤寒財主算死草」的由來。
警方執法時,竟可以隨意截停巿民車輛去堵截非法賽車,讓無辜市民冒險去對付亡命之徒,根本視章程守則如無物;但當局賠償時卻樣樣算到最盡,美其名曰「按章辦事」,實際上是按章佔盡市民便宜,也可算是孤寒財主另類版本。
計算的士司機工資賠償用市場最低水平,實在於理不合,照此邏輯,下次檢討公僕加薪幅度,是否也應當按私人機構加得最少的幅度來作基準,才算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