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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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集:一港兩制萬歲

十年前,香港發生了一宗「兇殺案」,被殺的不是人,而是兩個機構,一個是市政局,另一個是區域市政局,當時的時髦說法是「殺局」。

殺局後成立了康文署,統一管理全港康樂文化事務,兩局的「遺產」自然也由康文署接收。這些年來,人們談起康文署,往往只想到古樹壓死學生,或者公眾泳池漂「黃金」等等,很少人知道,兩局一直陰魂不散,康文署轄下的場地一直存在「一港兩制」的收費模式。

請看,在市區租場打籃球,盛惠二百三十六元一小時,在新界卻只需一百四十八元,市區居民無端捱貴租。

其實早在殺局前,輿論就認為兩個市政局兩種收費標準的做法不合理,要求盡快統一收費,殺局後照理應水到渠成了吧,誰知竟一拖十年。康文署回應,該署已統一市區及新界各項康樂設施的優惠收費安排,包括使用公眾泳池、足球場、籃球場、網球場等等,同一類別的人在全港各區使用這些設施時,能夠享有同樣優惠。

聽上去,「一港兩制」問題似乎解決了。且慢,康文署在玩文字遊戲,他們統一的是「優惠收費」,而不是「收費」,比如說都是八折,但市區場地和新界場地收費差異並沒有改變。

何時才能實現劃一收費?康文署說,由於需要檢討的收費接近一千項,故需較長時間研究,方能提出合適建議。不說不知,兩局被殺十年後,竟仍有近一千項收費不統一!若一項項「研究」,不知需要多少個十年?看來應該高呼:「一港兩制萬歲!」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