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早上,一個盛載鏹水的玻璃樽由深水埗鴨寮街與北河街交界的鬧市高處墮下,着地後碎片四散,腐液四濺,冒出陣陣白煙,被擊中的消防水龍頭的油漆亦被腐液蝕毀。今次幸運,由於事發時並非繁忙時間,所以並未導致途人受傷,但警方一日未將狂徒緝拿歸案,難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難保下次不會造成人命傷亡。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警方對事件非常關注及重視,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人們要問的是,當局在呼籲市民協助緝兇之餘,有沒有做好自己的本分?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鏹水彈空襲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短短四個多月內,深水埗區至少已發生三宗同類案件,為何狂徒可以不斷犯案?為何警方至今仍毫無頭緒?
有犯罪學家指出,基於犯案手法及動機的區別,旺角及深水埗區的鏹水彈案應屬不同疑犯所為,兩者毫無關連。在此情況下,鏹水彈案很可能已形成犯罪學上的「破窗效應」,其情形就好比一個人打破大廈窗戶而毋須受罰,吸引其他人有樣學樣,終令整條街上的窗戶全被打破。擲彈狂徒潛伏社區,彷彿無處不在,搞得全城人心惶惶,不知厄運何時從天而降。
雖然連串事件存在疑點,犯案動機至今未明,但可以肯定的是,擲彈狂徒目無法紀,對社會存在仇視心理,存心剃警隊眼眉。一如既往,深水埗再次受到鏹水彈襲擊後,警方又是如臨大敵,昨日派出一百名重案組探員浩浩蕩蕩前往案發現場調查,並向居民派發問卷,搜集附近閉路電視的錄影片段等等。可惜,這種賊過興兵的所謂調查,無非又是徒勞無功。
事實上,對於警隊預防及調查鏹水彈案的手法,社會各界已提出不少批評。例如有區議員批評警方部署失當,猶如守株待兔,認為他們每日派大量軍裝警員在街上巡邏,只會令狂徒轉往別處犯案,建議警方改變策略,減少軍裝警員巡邏,改由便裝警員埋伏,藉以降低狂徒的戒心。也有人認為,當局應該參考旺角的做法,在深水埗區廣置「天眼」。
其實,有天眼固然好過無天眼,但說到底,天眼只是死物,要緝拿狂徒歸案,終歸要靠警方打醒精神,加強執法力度,提高破案效率,否則,即使裝一百個天眼也無濟於事。再說,假如狂徒在各區打游擊戰,難道本港所有大廈都要安裝天眼?
港府經常自稱香港是最安全的城市,但實際上,在這個最安全的城市裏,卻是遍布安全陷阱,一步一驚心。更令人擔心的是,警隊連鏹水彈狂徒也無可奈何,不知他們如何確保即將開幕的東亞運平安無事,須知到時將有大量運動員及旅客雲集香江,萬一有狂徒闖入運動場館搞事,豈不丟盡港人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