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前日通過紀律部隊職系檢討報告,八成紀律部隊人員即時「變相」加薪,警長及其他部隊的相若職級更可獲兩個增薪點,預計政府每年須多花逾八億元。
大家不禁問:為甚麼普通打工仔朝不保夕之際,只有這班紀律部隊可以照舊薪高糧準,甚至可以逆市加薪?尤其是當大家看到煲呔曾對貧窮市民的那副嘴臉:以為自己很慘麼?對不起,閣下收入比綜援金額多,還未算窮。言下之意無非是:「自己有手有腳還要政府救濟,不害臊麼?」再嚷着要政府推出措施扶貧紓困?煲呔曾說,這些措施長期推行的話將無以為繼,可能需要加稅。事實上,這調調大家都聽慣了,分化社會上「納稅者」與「受助者」,從來都是政府的拿手絕活!
對了,既然政府對公帑的運用那麼謹慎,為何對紀律部隊每年豪擲八億元,卻眉頭也不皺一下?說穿了,就是「誰怕誰」的問題。紀律部隊工會日前歡迎行會作出有關決定,強調有助提升士氣。讓筆者以小人之心解讀:有人工加,讓我們都爽了,自然士氣昂揚,反之則士氣低沉,難保工作不出甚麼岔子,看到時誰吃不了兜着走!
為求公平起見,政府應盡速增加紀律部隊的編制,我看擴展至二、三百萬之數大概就足夠了。也就是說,屆時每個家庭幾乎都有成員是紀律部隊成員,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還有甚麼好反對的呢?
不是說笑,這可是有先例可循的──緬甸軍政府穩穩當當統治幾十年,也是因為軍人夠多,連同其家屬可形成整個國家最大利益集團,反軍人統治豈不等於「家變」?因此,香港紀律部隊大擴軍,好歹算是與外國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