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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剷行人路小巴司機停牌半年

【本報訊】被市民拍得在旺角洗衣街「剷上」行人路爬頭的小巴司機,前日在觀塘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罪,裁判官昨考慮被告和其子女的求情後,將原本考慮罰款二千元大幅度減至五百元,兼依例判停牌半年,惟被告仍要求免其停牌,裁判官則着他自行上訴。

被告謝智能(五十三歲)昨呈上兩封分別由大學畢業的兒子及英國大學碩士畢業的女兒所撰之求情信,二人均指被告為盡責好父親,雖然早年離婚,但仍時刻將兒女放在首位,並負起供書教學責任,他們均相信被告只是一時衝動犯錯,為證明後悔內疚,被捕後更自行報讀了駕駛改進課程。其子在信中指,父親曾多次在駕車時教導他正確及安全的駕駛態度,一直是他心中的好榜樣。

收入養家求免停牌

被告亦自行求情稱,收入養家僅足餬口,本案保釋金也是向朋友借,現因案件恐工作不保;被告又指自己只有駕車的謀生技能,希望裁判官可酌情免其停牌。

被告承認今年八月六日於旺角洗衣街近亞皆老街,危險駕駛公共小巴。事發時另有電單車司機劉國強(四十三歲)涉駛上行人路避車龍,案件今日才處理。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認為,判決有阻嚇力,被告要停牌半年,而停工亦是一個深刻教訓。

案件編號:KTCC 66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