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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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教育書院創辦人欠租

【本報訊】在年初有課程被持續進修基金除名的香港持續教育書院,繼其灣仔總校校址於五月被入稟追租後,該書院創辦人丘俊傑昨再被另一業主入稟高院,追討由他擔任董事的另一間公司所欠的一百四十多萬元租金。

原告為Maronne Limited,入稟狀指被告丘俊傑是一間名為「思翰有限公司」的董事之一。思翰在○八年六月簽約租用旺角彌敦道周大福商業中心的單位三年。半年後思翰開始欠租,原告遂入稟追租,於今年一月獲判勝訴後,原告與思翰及被告曾定下每月還款的協議,惟被告等在七月開始無還款。

案件編號: HCA 21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