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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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路障」毀車 警方唔賠錢

警方於今年七月以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堵截飆車,事後警方聲言會協助被撞汽車的車主索償,但迄今三個多月,有受影響的士車主至今仍未獲賠償,損失共十七萬元,並需「碌卡」墊支其中十一萬元的維修費用,下月初就要找卡數,現感徬徨無助,批評警方「無天理」。

的士車主黃永祖稱,今年七月人肉路障事件後,他四次主動致電警方查詢賠償進展,對方指會賠償,卻無表明確實日期,其的士被迫停駛兩個月,車租損失達五萬二千元、人工收入約九千多元,加上十一萬元維修費,合共十七萬六千多元,尚未計算每月約一萬七千多元的買車供款。

要車行盡用舊零件壓價

但截至上月初,他一直未收到警方任何賠償消息,他擔心手停口停,遂自行向車行查詢維修報價,得知約需十五萬元後便通知警方,但警方未有付款,反要求車行盡用舊零件,將維修報價由十五萬元壓價至十一萬元。他指被撞的士僅「落地」兩個月,現雖已維修,但車行對該的士的估價已大打折扣,警方尚要壓價,實屬不公平兼「無天理」。

因警方尚未賠償,他只能以信用卡自行墊支維修費十一萬元,並於本月復工,為節衣縮食,一家三口每餐僅得一餸,以償還費用,但收入卻未能找清卡數,現時不知如何是好。

協助黃永祖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當事人以性命幫當局執法,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早已道歉,不存在責任誰屬的問題,若未來數周未收滿意答覆,事主將發出告票控告政府,當局需於十四日內答覆,若最終車主被迫訴諸法庭,「政府係好無良,而且非常不負責任」。

警方發言人指理解事主的困難,曾於八月四日就有關索償向律政司提交報告,律政司正作考慮。案發至今,觀塘警民關係組與事主保持聯繫,最近一次是本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