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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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線記者摑記者罰款

【本報訊】在浸會大學修畢新聞系碩士課程的有線電視前男記者廖展宏,夢想成為新聞主播,惟前年因盜竊而遭解僱,事後一度有自殺傾向,要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今年中被迫轉行任代課老師。廖早前在旺角遇到記者採訪傷人案時,竟出手阻擋一男記者拍照,更摑了對方兩巴掌。廖昨日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襲擊罪,被判罰款二千元,另外要賠償事主二千元。

裁判官判刑時說:「你(被告)都做過呢行,你阻佢(事主),梗有爭拗,你咪行開畀人繼續工作囉!」裁判官指被告出身良好,有「大把前途」,他日後要好好做人及治理好情緒問題,不要再自招麻煩,若再犯必判監,要好好珍惜機會改過自新。

二十五歲的被告,承認於今年八月二十八日,在旺角彌敦道六五五號外襲擊一名羅姓男記者。案情指,多名記者於事發時正採訪一宗傷人案,被告無端上前擋着羅的相機鏡頭,二人口角,被告其後突然兩度掌摑事主,結果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KTCC 66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