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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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水官司 醫生醫管局雙輸

公立醫院醫生與醫院管理局就醫生超時工作補償的爭拗,終審法院昨下達終極判詞,終院五位法官基本上維持上訴庭的裁決,裁定醫生超時工作不獲賠償,但休息日或法定假期候召工作的補償,裁定醫生勝訴,應可享有整天補假或等同薪酬賠償。率領九十九名醫生上訴的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對敗訴感到失望,醫生長期超時工作的問題未解決,最終影響醫療服務。他認為判詞混淆,會諮詢法律意見,希望終院澄清幾項要點。

判詞駁回醫管局上訴要求醫生候召補償應以實際提供服務的時數計算,又下令該局須付醫生一方一半堂費。這宗糾纏逾七年的官司,涉及醫生逾四千人,原審時參與訴訟的醫生約有一百六十五名,期間大部分已與醫管局和解,堅持上訴到底的只剩約一百人,並以醫生梁家騮、蘇勇柏及蔡自怡為代表。

終院五位法官一致認為,公立醫院的聘用文件已說明醫生須超時工作,且不獲額外補償,條文亦沒有說明醫生可獲以時代薪的補償;再者醫生每月可支取額外津貼,已顯示明白醫生工作的辛勞而作出補償,故駁回醫生要求超時工作補償的上訴。

判詞混淆盼澄清

醫生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被編入值勤名冊,由於候召醫生須於三十分鐘內到達醫院,期間不能喝酒,並維持良好精神狀態以預備隨時救治病人,上訴庭認為若醫生最終並無被候召,象徵性賠償已足夠。但終院法官裁定,此安排等同剝奪醫生假期,象徵性賠償並不足夠,認為即使醫生沒有被召,也應該獲得一整天的賠償。

梁家騮認為,法庭誤以為醫生超時工作問題已獲應有賠償,但很多醫生現仍需持續工作三十多小時,嚴重影響判斷。他指法庭曲解了醫管局的人力手冊條文指員工超時工作不獲補償,實際上護士每周若工作超過四十四小時可獲補時或補假,故不應剝削醫生超時補假的權利。

梁家騮表示,會尋求法律意見,研究有何途徑要求終審庭澄清各點,「終審法院唔可以咁兒戲,唔清晰的地方應糾正!」他擔心判決加劇醫生流失,「工時咁長,年過三十歲嘅醫生好多已經捱唔住,因體力同家庭問題選擇離開!」

雙方信任已破裂

前線醫生聯盟副主席蕭旭亮憂慮醫管局變本加厲,更無誠意落實醫生工時改革計劃,若醫管局不加人手,根本無助改善工時,「無咗法庭依據,醫管局仲會有幾多誠意改善超長工時?」

醫管局主席胡定旭表示尊重終院裁決,認為七年官司已畫上句號。該局的專家小組會詳細分析裁決,討論如何跟從裁決做事,並不影響服務質素,料動用金額「唔會少」。食衞局局長周一嶽要求醫管局研究判詞後,與醫生探討將來合約及工作條件。他認為醫生提出訴訟首天起,醫生及醫管局均「雙輸」,雙方之間信任已破裂,醫生與管理層之間仍有「未完全醫好的病」。

案件編號:FACV 22,2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