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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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丈涉指插姪女下體

十六歲少女涉遭姑丈非禮,事後男子均會留下十至四十元予少女,涉案男子昨被解到荃灣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控方因要索取法律意見,法庭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六日轉往屯門法院再提訊,被告不獲保釋。案情指,少女因父母離異,加上本身干犯襲擊罪,獲感化官安排到已婚姑丈家接受監管,惟姑丈卻乘姪女睡覺時,涉嫌對她上下其手非禮,又用手指插她下體。

男被告四十五歲,報稱成衣技術管工。控罪指他於今年十月三日,在屯門華都花園一單位內非禮十六歲女事主X,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少女因襲擊罪判感化

控方在庭上透露,X的父母離異後,其父無力照顧X,後來X因襲擊罪被判感化,感化官遂安排她到姑丈、即被告家接受監護,而X則與祖父同住一房間。

至今年八月中,祖父於早上外出品茗,被告突然入房內,向X隔衣摸胸及私處,歷時數分鐘,X因驚慌而繼續「詐瞓」。

控方續指出,X自從八月中開始已經懷疑遭侵犯約十次,最後一次是控罪事發的十月三日。控方指被告當時用手指插入X的下體,又指被告每次非禮X後,都會放下十至四十元在她身邊。

X後來將事件告知同學,社工輾轉得悉事件而揭發,警方於十月十五日拘捕被告,警誡下他否認犯案。

辯方昨雖提出以現金二萬元申請保釋,惟裁判官指事件涉及嚴重違反誠信,因兩人有親屬關係,被告一旦定罪,恐會遭長時間監禁,故駁回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TWCC 31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