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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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生仔要考牌

意大利東北部城鎮費拉拉一名十二歲男童的母親,最近被告上法庭,罪名是「照顧子女不周」。怎麼個不周法?報道引述當地社會福利當局,指該名婦人對十二歲兒子盧卡過分溺愛,從來不讓他跟同歲小朋友遊玩。男童就讀學校的老師更透露,盧卡帶返學校的小食,全都切成小塊小塊,方便其咀嚼。盧卡的活動能力只相當於一個三歲小孩,走幾級樓梯也氣喘不休。

讓我們再看看第二宗個案。十四歲美國少年亞歷山大罹患「病態性肥胖症」,體重狂飆至二百多公斤,其母親今年六月被控以「違法忽略兒童」和「妨礙監護權」,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十五年。

看到這兩宗新聞,大家可能咋舌:搞甚麼?點教仔女都要你管?是的,的確要管上一管。不妨想想,父母獨留子女在家,一經揭發,無論孩子有沒有因此受傷,父母也要承擔責任。不讓子女與友儕玩耍,任由他智力倒退到三歲小孩水平;聽任兒童暴飲暴食,致令其百病纏身,這兩者跟獨留子女在家,任由他變空中飛人,本質上有啥分別?

區區甚至認為,父母教仔女不但要被管上一管,針對問題根本,應該設立考試制度,獲發「父母牌」者方可生兒育女,而考試第一標準當為「抗逆力」。大家經常責備青少年抗逆力低,有沒有反躬自省,成年人抗逆力又有多高。青少年為學業、為感情自殺,大人們立即作過來人狀,扼腕嘆息「世上沒事情解決不了」,但你有見過青少年帶埋父母燒炭麼?相反,父母睇唔開跟子女「一鑊熟」則時有發生,大家看看昨日報章的「事件簿」便知端的。

與其派慳電膽現金券,設生仔女考牌制更能造福人群,功德無量!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