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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出動臥底,揭破一名署任男警長涉嫌擔任「扯皮條」及安排毒品及春藥交易,該男警長被捕時上唇及鼻腔都被驗出有毒品。案件在區院審訊後,警長昨被裁定販毒及吸毒罪成,但是依靠妓女賣淫維生則不成立,他與同案兩名亦被定罪的男女被告,還押待取報告至十一月十一日判刑。
求情指破產後離婚
案中三名被告依次是署任警長葉德健(三十四歲)、從事裝修的黃健寧(三十九歲)及夜總會兼職女公關陳嘉儀(二十六歲);首及次被告昨被裁定兩項販運可卡因和K仔、及一項吸食K仔罪成;女被告則裁定一項依靠妓女維生罪成。法官明言案情嚴重,且首被告知法犯法,嚴重違反誠信,故判囚不會少於九個月。
法官昨甫出庭即宣布裁定三人罪成,他們即時呆若木雞,之後法官才讀出裁決理據。辯方求情時透露在警隊任職十三年的首被告,於去年初破產後復與妻子離婚,自此便有精神問題,並需到精神科求診。而首被告聆聽裁決時,不時輕佻地笑,至辯方求情談及他身為警員知法犯案,將失去長俸及福利時,才無奈地輕輕拭淚。
案情指,廉政公署透過線人及派臥底假扮富商接觸涉案人,行動期間,首被告命人「洗淨廁所」,以供富商在廁內與妓女性交,更與黨羽在會所貴賓房中當場吸食K仔。
案件編號:DCCC 9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