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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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帶炸藥粉羅湖闖關測試

患讀寫障礙的十四歲中二男生,對物理及化學興趣濃厚,上網學習製造TATP炸藥粉末後又分予同學,致另一童家居發生爆炸。被捕男生早前在兒童法庭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昨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心理報告稱,被告曾擅自攜帶TATP返內地,以測試羅湖邊境監測器,因TATP不含氮氣,所以闖關成功,有關行為可能令火車爆炸、傷及乘客,更屬刑事罪行,可被視作恐怖分子,判刑需反映案件嚴重性。

被告昨由父母和師長陪同到庭,聞判時一直低頭。裁判官引述其心理報告指他享受做實驗,但安全意識薄弱,攜可爆炸物品到羅湖便存潛在危險,後果十分嚴重。被告父母過分保護他,法庭需考慮本案嚴重性,並以對被告和其他青少年有阻嚇性的刑罰杜絕再犯,故拒絕辯方要求只判他監管令和撤銷其定罪紀錄的要求。裁判官下令被告需按感化官指示,在需要時要接受心理輔導,並遵從宵禁令等條件。

製爆炸品時有同學在場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心理問題,因好奇心而犯案,又對造成的損害深表歉意,辯方又呈交老師和校內家長的求情信。

案情指,今年三月二十七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十三歲事主在觀塘一單位燃點瓶內的TATP爆炸物質而受傷,他向警方供稱,爆炸物質是被告二月給他。警方稍後在被告住所搜出十九克TATP炸藥粉末,被告承認曾製造爆炸品三次,當中更有其他同學在場。

有海關資深關員透露,羅湖口岸海關對旅客隨身物品檢查主要依靠人力,再以兩部大型X光機與搜查犬隊輔助,主要依靠旅客神態選取抽查對象;如遇有少量粉狀爆炸品,實較難以偵測。

案件編號:KCCC 70017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