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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勞資審裁處年初就國泰航空與空中服務員的假期薪金計算方法作出判決後,國泰及三名空中服務員均不服並提出上訴,原訟庭將雙方的上訴合併處理,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預計,如空服員上訴成功,可能有逾四千名空服員提出相同申索,涉款將逾四億元。
四種津貼成爭拗點
本案三名申索人,包括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副主席關笑華、胡綺薇及何潔雯,三人昨日由十多名工會理事陪同到庭聽審。據勞審處早前判決,國泰計算空服員假期薪金時,需把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免稅品銷售佣金計算在內,但就不用計算外站津貼。
代表國泰的大律師先作陳詞指,上述四種津貼均並非由逐日工作累積而來,不符《僱傭條例》關於計薪條文中「薪酬」的定義;而且這些津貼,亦不容易計算出每日應得的實數,故不應在計薪時列入在內。
代表空服員的大律師回應時,舉出多個案例證明津貼亦應計算在內;並指其中一名申索人何潔雯,其合約是以時薪計算薪酬,大律師亦認為她也應享有在法定假期工作的補償。
雙方律師今天會就佔空服員收入較大比例的外站津貼,應否列入計算之內陳詞。
案件編號:HCLA 3-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