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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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產婦夫斥浸會卸責

內地產婦汪風霞在浸會醫院分娩疑因羊水栓塞致死,其夫不接受浸會醫院解釋,斥院方妄斷妻子之死並非有人疏忽犯錯,他保留法律追究權利,堅持為愛妻討回公道。浸會醫院昨指注射催生劑分量合乎標準,強調不涉及醫護人員犯錯。

汪由入院到出事約九小時內,沒有醫生在場,院方指產婦產程可長達十至二十小時,無醫生在場屬正常,而註冊助產士一直按醫生指示護理汪婦,將意外歸咎於罕見、無任何先兆及無法預防的羊水栓塞。

助產士發現口唇發紫

死者丈夫陳耀輝昨晚與親友到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探望初生兒子後,力斥院方推卸責任:「究竟甚麼原因導致她突然猝死?責任誰屬?她死要死得明白,知道甚麼原因。」他稱仍未接獲院方電話或書面解釋,令他感非常氣憤。

陳先生表示,上周六妻子去世後他已報警求助,他指妻子今年兩次在浸會醫院檢查均一切正常,但周五晚上入院後至翌日上午,妻子一直感不適,卻沒有醫生替她診治。

其妻第一胎在內地順產,第二胎來港生產,沒想過會出事。兒子現時情況滿意,已不需插氧氣喉,但擔心曾缺氧會有後遺症。他希望當局安排死者在安徽的父母來港奔喪及協助妻子遺體運回深圳安葬。

浸會醫院行政總監陳崇一昨表示,三十三歲的汪懷孕三十七周零六天,本月九日晚上到達該院產科準備分娩。至翌日早上八時,因產程未有進展,助產士經主診醫生指示替汪婦注射催生劑,劑量為零點三七五個單位,當時汪婦血壓及胎兒心跳均正常。其後,汪感產痛要求止痛,助產士取藥後五分鐘折返卻發現汪婦口唇發紫及失去知覺,遂立即通知主診醫生,並啟動緊急應變措施。

羊水栓塞保胎兒萬幸

醫護人員替汪婦緊急剖腹,至九時五十七分汪婦誕下重二點九公斤男嬰,再被送入深切治療部搶救,延至十一時五十分不治。陳表示,羊水栓塞屬不可預防的產科急症,院方去年因應衞生署要求成立緊急應變機制,在事故中於二十分鐘內取出男嬰,是十分理想的時間,同類事件中胎兒往往不保。

他強調助產士為汪婦注射的催生劑劑量沒有超標,而汪待產期間一直沒有醫生在場,因她處於早期生產階段,但助產士與主診醫生有緊密溝通。他指事件屬不幸,對死者丈夫及家人致深切慰問,希望男嬰可早日康復出院,事件已呈報衞生署及死因庭。該院上一次出現產婦因羊水栓塞死亡是一九九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