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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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涉吞六合彩獎金表證成

【本報訊】保安員被指受女性友人所託購買四注六合彩,友人後來發現她其中一注中了三獎,可獲三萬八千多元彩金,惟她向保安員要回彩票,保安員卻堅稱對方從無叫他買六合彩。友人不甘彩金「飛走」遂報警處理,馬會翻查亦發現已有人持疑有關的彩票領取彩金。涉案被捕保安員昨於屯門法院受審。法庭裁定被告控罪表證成立,他不作自辯。

被告于德澤,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指他在○七年二月六至七日期間,偷取一名陳姓女事主的六合彩彩票及三萬八千多元彩金。

與事主記下四注號碼相同

控方案情指,中年陳姓女事主在○七年二月六日中午,與被告及一鄧姓朋友在天水圍天澤商場內飲茶,期間被告透露他剛贏二百餘元賽馬,事主與鄧為沾好運,遂託被告代她們每人各買四注六合彩,事主並把四注自行揀選的號碼寫在點心紙上。

事主稱,當時有付錢給被告買六合彩,後來她發現其中一注中三獎,稍後向被告取回彩票時,被告拒絕交出,她遂報警。

控方呈上馬會紀錄,發現其中有一張中三獎的彩票,是於案發當日下午四時許售出的。而該彩票內共有四注,每組有六個號碼,只有一注中了三獎;而該四注的號碼,則與事主在點心紙記下的四組號碼完全相同。

馬會紀錄又顯示,該中獎彩票的購買者,是先前往領取一張同月四日贏取二百零五元的賽馬彩票,並且即時用賽馬彩金買下五張六合彩。該中獎彩票已經於同月七日被人領去三萬八千八百八十元彩金,但紀錄並無顯示領獎人是誰。

控方又呈上被告的警誡供詞,被告承認事主及鄧曾託他買六合彩,惟他到天水圍銀座的投注站時,發現身上無錢,便沒有替二人買,他堅稱從沒偷取彩金。案件押後到本月十四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 229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