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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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護士服巡房婦判入小欖

【本報訊】患有精神分裂的四十四歲女子,懷疑被人跟蹤,不敢歸家,改往屯門醫院,她抵達後嫌身上衣服不潔,遂偷取護士制服更換,之後想作補償而幫忙巡房,惟被其他護士識穿。被告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昨日在屯門法院被判到小欖精神病中心接受兩個月治療。

被告姚愛蓮,報稱兼職售貨員,被控今年八月十九日在屯門醫院地下女更衣室內,偷取一名護士的制服及工作證,以及不知名人士的球鞋。

報告指患精神分裂

裁判官引述報告指她不適合接受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由於她近年受情緒困擾,常聽到聲音致失眠,案發前又經常覺得有人跟蹤她,才到屯門醫院犯案,而她犯案後因有補償心態,故想幫忙巡房。因報告指她有精神分裂,故判她需入院接受治療。

屯門醫院昨日回應時表示,該院所有女護士更衣室外均設有閉路電視及密碼鎖,該院在事發後已加強保安巡邏,亦有貼出告示提醒職員小心保管財物。

案件編號:TMCC 31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