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2009

指紋交澳門港府大細超

政府擬將指紋、瞳孔等列敏感資料嚴加規管,資訊科技界人士質疑入境處早前建議用e通道簡化港人赴澳門手續,需將指紋等個人資料交澳門政府,卻阻止學校等機構用指紋作考勤紀錄,屬厚此薄彼,有人亦批評政府此建議扼殺業界生存空間,指有指紋識別儀器公司數月來「一單生意都冇」,亦有人批評有關父母索取未成年子女資料的建議未能配合現有法例,可能造成爭拗。

政府自八月起進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以來,一直惹來資訊科技界爭議。昨日互聯網專業協會舉行有關的公眾諮詢研討會,約二、三十名資訊科技界及公眾人士出席。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稱,早前入境處擬簡化赴澳手續,讓港人使用澳門e-道,但港人需將姓名、出生日期及指紋等個人資料交予澳門當局。他批評:「政府一時又話指紋、瞳孔等屬敏感資料,唔畀學校或公司作為出勤紀錄,但另一邊廂又容許入境處將個人資料畀澳門政府,係咪官可以用,其他人就唔可以用?」

敏感資料定義不清晰

有業界人士亦批評,建議扼殺業界生存空間,「因為政府對指紋作考勤欠清晰指引,好多公司怕用咗事後畀員工告,所以寧願唔用。」莫乃光稱,至少有四至五間生產指紋識別科技的公司向他反映近數月生意大跌,有部分更數月來完全沒有新定單。他認為,政府對於敏感資料的定義不清晰,容易令市民混淆,建議當局加入明確指引。

另外,研討會上亦有人質疑政府建議資料使用者可將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轉移予其父母,但其定明的合法年紀未能配合現有條例。聲稱為家計會代表的李小姐認為,現時女性的合法性交年齡為十六歲,根據現時條例,若少女年滿十七歲進行合法墮胎手術後,其父母即使要求家計會提供有關資料,會方亦需經事主同意才可提供。她認為,建議所指的合法年齡為十八歲,與現時合法性交的年齡有所矛盾,促當局盡快填補漏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指,當局並非禁止業界使用指紋作考勤紀錄,但需先得僱員同意才可使用,僱主亦需同時提供另一種考勤方式予僱員選擇,他又表示明白業界對敏感資料的關注,希望能盡快與業界商討如何保障私隱的同時亦能令商業活動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