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雪地鴻爪:閻王也放一天假

「離婚不用選良辰吉日,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十一」長假快到,重慶市主城區多個婚姻登記中心自願放棄休假,繼續為市民服務,但規定只辦理結婚登記,不辦理離婚手續。是啊,「十一」是國家的大喜日子,結婚是個人的大喜日子,「十一」辦結婚,堪稱雙喜臨門。離婚則常常伴隨着痛苦、爭執、分家產、爭子女撫養權,豈不是大煞風景?

有官方評論說,「十一」是祖國六十周年大慶,理應喜氣洋洋,不吉祥的事能避則避,能免則免。咦?不是說中國有五千年文明史嗎?秦始皇統一中國也有二千多年,「祖國」怎麼可能才六十歲?有些人可能是對歷史無知,有些人不喜歡咬文嚼字,有些人被「十一」搞得暈頭轉向,更多人是差不多先生,不計較那麼多。總之,在內地凡事要講政治,婚姻狀況自不例外,要從愛國主義的高度審視婚姻問題,「十一」只准結婚,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在執行中理解。

說起來,光是不准離婚還顯得不夠愛國。為了營造普天同慶的氛圍,有關部門應該下令,在這特殊的一天裏,不准哭,只能笑;不准悲,只能喜;不准哀,只能樂。菜市場只能賣甜瓜,不准賣苦瓜;咖啡廳全部關門歇業,或改行賣可樂。還有,這一天只能生育,不准死亡。用那位官員的話來說,死亡不用選良辰吉日,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

由於「十一」不准死的緣故,有關部門還應照會陰間的閻王及勾魂小鬼,集體放假一天,感受陽界的喜慶快樂。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