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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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首助雷曼苦主索償

【本報訊】一名女護士稱受花旗銀行職員誤導,以五十萬元退休老本購入雷曼迷債,終因雷曼倒閉化為烏有。女護士認為花旗職員的誤導令其受損失,故透過消費者委員會協助入稟區院向花旗索償,成為消委會首宗協助雷曼苦主追討的訴訟。

原告人為陳美英(譯音);被告人為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消委會重金聘請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協助訴訟,入稟狀指出,任職護士的原告自九八年成為被告客戶,其投資顧問於○五年曾替她進行風險評估,得悉原告只能承受中度投資風險,不宜進行股票掛鈎票據等高風險投資。

惟被告投資顧問於○八年一月,提醒她四十萬元定期將到期,建議另加十萬元,購買雷曼股票掛鈎票據,被告明言該債券與新鴻基、中海油及中煤能源有掛鈎,就算其中一間倒閉或股市大跌一半,僅影響本金三分之一或少於十萬元損失,被告更指該債券性質與定期相近。原告指受誤導後以五十萬元購入該債券,雷曼於同年九月倒閉。 案件編號:DCCJ 42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