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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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及上商銀行被索賠

【本報訊】 坐擁最少近一億八千萬元身家的九十二歲退休商人,在過去二十多年來,透過一名銀行職員投資,現時發現自己可能損失超過一億四千萬元。他入稟高等法院,聲稱自己被誤導而投資股票掛鈎票據(ELN)及Accumulator,要求上海商業銀行及東亞銀行賠償他的損失。

投資ELN及Accumulator

入稟狀稱,原告張志華(譯音)於一九一七年在上海出生,只懂簡單英語,先繼承祖業在台灣生產草帽,在六十年代開始出口鞋到歐美,他多年來都不用借錢做生意,至退休時已有近一億八千萬元資產。

原告自八十年代起,一直透過一名銀行職員投資,對方最先在首被告上海商業銀行工作,後轉到次被告東亞銀行工作,再回上海商業銀行工作,而原告的投資也跟隨對方轉換銀行。原告指,他一向採取低風險投資策略,但近年遭該名銀行職員誤導而投資ELN及Accumulator,令他蒙受損失,他因此要求兩被告賠償損失。

案件編號:HCA 19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