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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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曉嵐鐵筆:阿扁要投靠美必嫌其臊

「台灣這個小島子」上的「前總統」陳水扁,因為任內犯下大得驚人的貪腐大罪,最近已被台灣法庭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這個陳水扁已被關押近一年,在此期間他不斷搞出各種動作,試圖在「經濟案件」之外「打出名堂」,以逃脫法律制裁,然此拙劣招數注定失敗。天網恢恢,法網難逃,陳水扁後半生要蹲大獄是沒得跑也。

不過,陳水扁乃訟棍出身,自年輕時就是政治上的「街頭鬥士」,故不但十分奸狡,而且極其頑固。面對無期徒刑,陳水扁不但聲稱要上訴,而且忽出「怪招」,要把這場官司打到花旗國。他和他的律師猛翻故紙堆,翻出了一九五一年的一個甚麼《舊金山和約》,以此狀告花旗國現任總統奧巴馬及國防部長蓋茨,要花旗國「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灣仍然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進行重新審判」。陳水扁在「狀紙」中還要求奧巴馬頒布「特別命令」,立刻將其釋放,以保障其「人身安全」云云。

陳水扁果然是訟棍出身的流氓政客,花樣百出,無所不用其極。也不管荒唐不荒唐,可笑不可笑,有用沒有用,總之耍得出就耍,玩得出就玩。

然而,所謂《舊金山和約》絕成不了陳水扁的救命稻草,花旗國和奧巴馬也絕成不了他的救命稻草。莫說《舊金山和約》根本沒有所謂台灣是美國「主要佔領國」、「要由美國管轄」的內容,根本沒有所謂美國「軍事政府」管轄的內容,就算有這類胡說八道,花旗國到了今天也不敢「作出履行」。這個所謂《舊金山和約》早已是廢紙一張,沒有任何價值,根本不能成為陳水扁跑到花旗國「打官司」的法理依據,根本不能成為他「狀告」奧巴馬、蓋茨的依據。

逃避貪腐刑責 不斷製造麻煩

陳水扁為了「自我解脫」,逃避貪腐刑責,在他的「狀紙」中以漢奸口脗聲稱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今天仍然存在,台灣民眾有權利享受美國憲法與美國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特別是有關生命、自由、財產以及正當法律程序。陳水扁還聲稱他是否犯有貪污罪,應由美國軍事法庭審判他,他願意配合到美國作證。

在美國人眼裏,這個阿扁在當「總統」時已是「麻煩製造者」。現在這個傢伙不當「總統」了,成為囚犯了,還要繼續製造麻煩。儘管他要拚命賣身投靠,然美夷卻不能不嫌其臊也、臭也。

柳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