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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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集:中國特色援交

廣東省當局最近推出文件,規定高等院校不得安排大學生到夜總會、歌廳和洗浴中心等娛樂場所實習。這規定看似很離奇,因為大學是神聖學府,和夜總會本來就不應扯上關係,更不會有任何專業與娛樂場所對口,大學生到夜總會「實習」甚麼?然而,這卻反映了令人憂慮的現實。貪官玩厭了風塵女郎,把目光投向有書卷味的學生妹,把黑手伸向校園。有求必有供,娛樂場所看準這一財路,向女學生招手。

最令人憤慨的是校方。有些學校居然以「勤工儉學」的名義,安排學生到夜總會等地「實習」,其實是當陪酒女郎。這種由校方安排的集體援交活動,也許只有中國才會發生,甚具「中國特色」。

說穿了,是錢字作怪,校方安排學生實習,會收取實習費,校方收取其中大部分,學生只領取少量的生活費。女生到娛樂場所工作,特別是提供特殊服務,「實習費」肯定比到其他機構實習高。於是很多學校都和夜總會掛鈎,安排女學生前往服務。

輿論認為,光限制大學生到娛樂場所還不夠,應該把限制範圍擴展到中專、中技等學校。事實上,淫魔們的興趣已轉向未成年少女,愈年輕愈好。幾年前,廣西桂林市舞蹈中等職業學校就被揭露安排未成年女學生到杭州的娛樂場所當陪酒女,受盡凌辱。

事情曝光後,當局僅將學校停掉,沒有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廣東僅禁止學校安排學生到夜總會實習是不夠的,應追究有關學校和娛樂場所的刑責。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切除這一社會毒瘤。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