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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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大難不死去還神

【本報訊】出獄後連環犯案的劉嘉寧再被重判,其中一宗劫案受害者、醒目的地產公司女代理昨表示,案發後已無陰影。她接受訪問時憶述事件:「當時極度驚慌,但到第三日已冇再驚,始終畀人打劫唔係好事,依家冇晒陰影」。

好人好姐 舉止怪誕

不願披露姓名及拍照的三十歲地產女代理昨憶稱,案發當日下午三時許,被告到她工作的地產舖要求睇屯門區內租盤,她遂向被告索取身份證,核對清楚資料並填寫睇樓紙。

她先後帶被告到該區三個樓盤睇樓,並形容被告最初表現「好人好姐」,惟舉止怪誕,每到一個單位時便不停按燈掣,反而對單位景觀等不感興趣。她遂暗自警惕,除與被告保持距離,亦站於靠近大門位置以便逃走。

她續稱當被告抵達第三個樓盤時,藉詞要她協助找去水位,突亮刀稱打劫,又要求她脫衣,更解釋要她脫衣是「離開屯門要個幾鐘頭,畀啲時間我逃走,驚你追到我」。她依言先脫去外套,並把外套丟到地上,趁被告彎身執拾外套時,女代理馬上逃走,被告與她糾纏時一度「碌咗落樓梯後走咗」。女代理稍後報警,事後有感大難不死去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