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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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付近2000萬訟費

【本報訊】新世界今次除了輸掉官司,亦須支付己方、立法會及港府三方的訟費,估計合共約二千萬元,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對於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成員梁國雄拒用立法會委聘的法律代表,另行聘請資深大律師為自己抗辯,法官則暗批有關做法多餘,裁定梁國雄須自行支付訟費。梁國雄表明不滿裁決,會研究就訟費安排提出上訴。

與訟三方均委聘了龐大且昂費的律師團應付今場官司,當中新世界方面重金禮聘英國二○○九年度大律師獎項得主、御用大律師Dinah Rose專程來港擔任主辯,副手方面亦有排名香港大律師名冊首位、曾出任立法局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施偉賢、大律師鄒燦基,以及與鄭家純傳出緋聞的大律師王穎妤,整體律師費估計高達一千萬元。

立法會方面亦邀得英國殿堂級御用大律師Anthony Lester來港應戰,但他今次是以「友情價」義助立法會,連同立法會在官司早期委聘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整體律師費只須三百多萬元。以「涉及團體」身份參與官司的港府,則委聘了曾任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唐明治助陣,估計收費二百萬元。換言之新世界今次合共要支付一千五百萬至接近二千萬元訟費。

梁國雄須自行支付訟費

法官指根據一般法律原則,勝方的訟費應由敗方支付,但梁國雄延聘李柱銘在聆訊中提出的觀點,其實可由代表梁展文委員會成員的律師一併提出,因此裁定梁國雄須自行支付訟費,但梁國雄可於十四日內提出抗辯。

梁國雄批評有關裁決不公,強調提出的觀點有別於立法會的律師,有助法官理解《基本法》的起草背景和立法原意,會與律師研究提出抗辯。他又說,早前已向律師預支了十萬元訟費,但未知是否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