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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尼泊爾裔男子林寶被警員擊斃案,代表遺孀的律師昨於死因庭盤問開槍警員許嘉麒時,質疑胡椒噴霧威力強勁,林被噴中後不可能再手持椅子追打許,直指許所述的事發經過版本不可信;許聞言回應:「呢個係事實……件事就係咁樣喺我面前發生,點解唔可信呀?」
對於許指於今年三月十七日事發時,曾向林施用胡椒噴霧,並一度射中林,令林即時要拾起地下的水樽洗眼;但律師指出林被送院後,眼睛並無出現被胡椒噴霧沾到的紅腫情況,而他身上除衣服外,鞋及手上七隻手錶均沒有驗出有胡椒噴霧的痕迹。律師又指如果林真的被胡椒噴霧濺中眼睛,他不可能還可以四處找水樽,沖眼後又能即時拿起椅子向人施襲。
「我都唔明點解」
許承認林的反應確不脗合胡椒噴霧的效能,惟強調「佢可以做得到,我都唔明點解」,他估計可能林沾到的分量並不多。
律師進一步質疑,當林忙於用水沖眼時,許為何沒乘機衝前將林制服;許解釋當時認為通知電台要求支援較重要,且他發覺體力已不足將對方制服,故沒想過要再接近林。 案件編號:CCDI 29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