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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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被質疑為減刑作證

【本報訊】澳門賭廳廳主疑向疊碼仔發出「格殺令」案,特赦證人劉明義昨正式承認「線人」身份,辯方質疑劉為豁免起訴或減刑才出庭作證,但劉指律政司只考慮有關的建議,從沒有人向他保證可免被起訴。

五名被告依次是施華倫「小春」、鄧嘉民「阿蛇」、黃智敏「阿俊」、楊俊傑「細黑」及陳浩良「山雞」,五人均否認串謀謀殺等五罪。辯方指劉明義為線人費才出庭指證五被告,但劉明義對自己已登記為線人一事並不知情,亦無預期會有線人費收。辯方又質疑,首被告曾拒絕劉借用其單位,其餘被告又幾乎令他失業,令他懷恨在心而報復,但劉否認。劉又稱後來才得知「賭神」就是「爛賭平」,又聽聞對方因「出千」才頻頻贏錢。

案件編號:HCCC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