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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尼泊爾裔漢林寶被警員開槍擊斃案,死因庭昨續審。遺孀的代表律師繼續盤問開槍警員許嘉麒,指他除了於事發前一個月的「小型靶場」訓練中,被評為「過早開槍」外;他在另外數次的訓練中,亦被評為「過早拔槍戒備」、「未有生命威脅而拔槍」、「因心急而開槍」,及「使用錯誤武力」等。許嘉麒對此直認不諱。
認「錯誤使用武力」
律師翻閱許嘉麒過往的訓練紀錄,昨在庭上披露他分別在○五、○六及○八年,都曾試過在戰術訓練中,錯誤使用武力層次;許對此承認,但解釋其實每次訓練教官都會給評語,目的只為提高警員水平。
另外,許亦直言面對以武力對抗的人,必須要使用高一級的武力,才能達到控制對方之目的。他並指事發向死者開槍時,亦有考慮到這個原則。
而有關事發當日未有會合一同巡邏的拍檔,便獨自往何文田山邊調查;許解釋事發前,到埗不久他即遭襲擊,故根本沒有機會通知拍檔自己身處地點,但他認為即使當日是獨自上山,亦「覺得問題唔大吖」。
案件編號:CCDI 29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