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四十六歲)被控詐騙案,蔣不滿律政司把該案交區院審理,認為應交由有陪審團的法庭處理,先後兩次要求司法覆核律政司的決定,惟兩次均被判敗訴。蔣早前為此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指,認為律政司的決定並未對她造成不公,駁回其上訴。
蔣麗莉被控與太平洋興業前執行董事胡思聖(四十五歲)一項串謀詐騙及兩項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她在另一案中,則與環康集團前行政總裁包國平(五十四歲),被控一項欺詐罪及一項批准發出一份載有不實陳述的公司招股章程罪。
案件編號:CACV 55, 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