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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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集:禁令難管貪官

中秋節和「十一」將至,廣東當局未雨綢繆,發出禁令,嚴禁各地借節日之機亂發錢物,違反規定的一律先免職,再作處理。按理應可以把濫用公帑之風煞一煞了吧,有誰會為一、兩盒月餅丟烏紗帽?然而,上周在廣州所見,月餅禮盒仍滿天飛。距中秋節還有十多天,一些官太已在為如何處理多餘的月餅發愁了。

難道有人做官做厭了,故意頂風違規?非也。經過這麼多年的官場歷練,大小官員都已成為「食腦」之人,上面有政策,他們自然就會有對策,月餅照買,但又不違規。這段時間,所有酒店、酒樓都有月餅出售,到酒樓公款招待客人,買他十盒八盒,算入餐費,但帳單上絕對不會出現「月餅」兩個字。

另外,省紀委的文件上只寫着不得亂發錢物,「發」者,應是派發給單位內員工,單位之間禮尚往來應不在禁止範圍。又如,文件規定「節日期間」不得亂發錢物,現在離假日尚早,禁令應未生效,花錢還來得及。

事實上,這禁令只卡了普通員工,以往節日期間,單位會發一、兩盒月餅,派點獎金,令人們在花好月圓之際感受「黨的溫暖」。現在連這溫暖都沒有了。

至於有權有勢的官員,根本不在乎單位「亂發」的錢物,自然有人送月餅到家裏,他們也不介意是雙黃蓮蓉月餅還是魚翅月餅,只要盒子裏的人民幣是真金白銀就行了。

只要到街上走一趟就會發現,今年貴價月餅仍很搶手,都是買者不吃、吃者不買,送給有權有勢者的。當然,多數都用公帑購買。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