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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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襲警罪被判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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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潑鏹水案男子認襲警
【本報訊】涉勒索檔攤東主在保釋期間,涉當街向對方淋潑鏹水的男子池志康(二十八歲),早前被揭再涉及一宗襲警案,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判監十二星期。被告被控今年六月二十九日行經奶路臣街及通菜街交界時,襲擊警員曹信良(譯音),案情指,被告當日下午五時十分,被兩名警員截停搜身,期間被告情緒激動用左手打了事主臉部一下,令事主眼鏡飛脫;被告有十二項案底,包括意圖搶劫而襲擊等。同樣戴眼鏡的裁判官稱,對事主遭遇感同身受,認為戴眼鏡的人最怕被人打臉。
案件編號:KCCC 36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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