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盲亨子上訴甩罪叫警勿針對阿爸

車神「盲亨」詹昌盛的二十五歲兒子詹家圖去年十月被指在長沙灣涉糾黨襲擊一家三口,遭判囚十五個月,他不服裁決,並以「九大理由」提出上訴,法官昨聆聽理據後,接納案件原審時在認人處理上「出錯」,故裁定他技術性上訴得直,涉及的三項襲擊罪撤銷獲當庭釋放。詹昌盛昨未有到庭,其子獲釋後在庭外表示「希望警察唔好針對我爸爸」!盡顯父子情深一面。

報稱賽車手的上訴人詹家圖(下稱詹),判刑後一直羈押,昨早上被解出庭訊時,表現憔悴;惟他下午獲判無罪釋放後,離庭時即判若兩人,展露笑容表現興奮。他向記者披露父親盲亨「身體有啲問題」未有到庭,惟他已即時致電向父報喜,「大家都好開心,今晚或者一齊食餐飯」。

「捱咗三個月好無謂嘅苦」

詹不諱言今次事件「被屈」,令他「捱咗三個月好無謂嘅苦」,猶幸法庭還他公道,他打算繼續賽車事業。被問及是否因父親關係而被針對,詹回應「兩仔爺唔會諗呢啲嘢」,其代表律師則在庭外披露「盲亨」獲知兒子上訴得直後,透過電話說「正義必勝」。

詹的代表大律師謝志浩昨以九項理由提出上訴,惟理據均主要圍繞「認人」問題,包括其中一名證人曾在警署形容詹是「金髮」,數個月後於庭上作供時,卻改口指詹是「黑髮」。律師認為該證人或受報章周刊圖文並茂之報道所影響,而原審裁判官亦未能充分考慮認人之法則。

律師又指,其中一名證人雖在警署認人手續中認出詹,惟在庭上未能認出詹之餘,更說「(被告)唔喺度」,律師指原審法庭較一般法庭細小,「冇可能睇唔清楚」。律師認為無案底的詹辯稱案發時不在場,惟原審裁判官沒有實質理據,便認為詹「自說自話」,並不公道。

高院法官聆聽上訴一方理據後,接納原審時控方在認人方面「出錯」,故裁定詹上訴得直,稍後頒下詳細判決理據。 案件編號:HCMA 5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