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假結婚當心被分身家

【本報訊】假結婚集團在報章刊登廣告,以「搵快錢」招攬港人參與假結婚活動,聲稱酬勞由五千至一萬七千元不等,但入境處表示,很多時這筆酬勞都無法全數收取,因不法分子只會支付首期便算數,而離婚亦牽涉財產分配和贍養費等問題,參與者最終可能得不償失。

涉嫌串騙可囚14年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岑健輝指出,法例上並無假結婚的罪行,只是任何香港居民如與內地居民假結婚,或安排其他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締造虛假結婚,以協助內地居民取得所需文件來港,則屬串謀欺騙入境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及作出虛假陳述,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

岑健輝指出,由二○○六年至今年八月,入境處共揭發二千五百零五宗假結婚個案,涉及四千七百多人,男女各佔一半。入境處補充,去年一至八月,因假結婚而被捕者有六百二十七人,今年同期被捕人數則只有三百七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