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質素保證局完成浸會大學質素核證報告,發現浸大各院系、委員會各自為政、質素評審欠嚴謹、學生評核缺乏統一標準等不足之處,報告更直指個別院系的周年匯報報告像市場推廣材料多於嚴謹的自我評核報告。浸大將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報告內容,在六個月內提交改善建議。
質保局評審小組在去年底到浸大了解校內情況,並會見二百名師生及校友,昨日公布質素核證報告。報告指浸大內部的委員會不足以全面承擔監察教學質素和制訂教學政策的責任,各項教學構思亦由不同委員會委派專責小組跟進,部分高層人員對委員會角色和權責亦有不同看法,影響成效。
浸大校長吳清輝表示,整體滿意核證報告的評價,校方會審慎考慮小組建議,但他強調浸大是中型大學,不少權力下放至各院系,讓教學人員按課程獨特性設計評審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