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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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老院宿費社署算死草

本文重點
【專案組報道】私營安老院普遍按月收費,但社會福利署遇有受助長者離世,便會即時終止其住院資助,只會按比例發放該月的住宿費,變相將住宿資助改為斷日計,而該月的宿費差額則由死者家屬承擔。有志願團體批評社署「縮骨」,漠視受助家庭的苦況,資助的計算方法與市場脫軌,促請申訴專員介入調查。

促申訴專員調查

吳小姐的父親入住深水埗一間護老院,靠綜援金支付每月五千元住宿費。今年一月三日,吳伯病重不治,吳小姐為亡父到護老院辦理退院手續時,院方只肯退回訂金,但仍需繳付一月份整個月的宿費。

當吳小姐向社署申領有關費用時,社署卻指吳伯於一月三日身故,故只會發回三天住宿費,她多番跟護老院交涉,亦無法討回已繳的一月份宿費。本報曾向有關護老院查詢,但一直未能聯絡負責人。

防止虐待長者協會自○七年至今,已接獲一百八十八宗護老院濫收宿費及拒絕退還訂金的投訴,單今年首八個月已逾五十宗。該會顧問符偉樂表示:「如果社署發放護老院宿位資助時,有一套既定嘅計算方法,就應該規管所有護老院跟隨,咁就唔會出現收費問題,但事實表明社署無咁做!」他又批評社署失職,要求申訴專員介入調查。

老人權益促進會外務主席蘇潔燕亦認為,爭拗源於社署、護老院及家屬三方的溝通不足,建議社署與護老院及家屬釐清資助的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