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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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島試電動警車執勤

【本報訊】南丫島斜坡及小徑窄巷多,目前警員執勤時需步行或騎單車,有時難免「遠水不能救近火」。警方近日在島上試用電動汽車,以提升警員機動性及靈活性,待試驗完成後會考慮擴展至其他鄉郊地區。離島區區議員余麗芬期望電動汽車有助維持治安,但會密切監察會否出現人車爭路或其他問題。

警方於南丫島試用的i MiEV電動汽車外形輕巧,使用鋰離子電池,可透過家用電源充電,車用燃料開支可節省三分之二,且能達到「零排放」,完全充電後可行駛一百六十公里,車上可載各類用品及設備,遇事亦能迅速到達現場,特別是可加快為居於偏遠村落的居民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