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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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龍案被告稱遭警毆打

黑道猛人「泰龍」上月初在尖東一酒店門外中伏命案,警方早前拘捕十八人,其中九名男子昨被解往東區法院提訊,其中八人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餘下一名十九歲男子則控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眾人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本周四(十七日)轉往九龍城法院再訊,期間讓警方安排認人手續,各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九名男被告昨分成四宗案件提訊,分別是李蘊剛(三十五歲)、勞展宏(四十四歲)、李鎮江(二十二歲)、鄭小雄(四十歲)、李漢傑(三十四歲)、李遠和(三十四歲)、李平耀(四十八歲)、莊輝成(二十九歲)及楊健華(十九歲)。

首八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控罪指他們今年七至八月四日期間,在香港某處串謀謀殺男子李泰龍(四十一歲);楊健華則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指他在上述日期和地點,串謀意圖使李泰龍身體受嚴重傷害,昨應訊時,九人均木無表情。

要求還押懲教署被拒

眾被告並無保釋申請,但其中李蘊剛、勞展宏、李鎮江、李平耀及莊輝成,則透過律師在庭上投訴,指遭警方毆打或禁止打電話,更指警方曾向李平耀說:「我知係你生日,我會打你少啲,話我知你知道啲咩!」辯方要求各被告還押懲教署,法庭拒絕申請但表示投訴記錄在案。

另外,李遠和的代表律師指出,根據控方指控他只是負責事後接送其他人到船上;而被告李蘊剛則因尚欠四百五十元的罰款未繳交,昨被法庭下令他清繳罰款外,另需繳一百元堂費,其妻表示可代他繳交。

據悉,今年八月四日凌晨約四時,「泰龍」駕車與三男女到九龍香格里拉大酒店,三名乘客先下車,至「泰龍」下車後,突然一輛銀色豐田私家車將他撞至倒地,私家車上三名男子隨即下車並用刀斬「泰龍」。

腦受損失血過多致命

此時,另一輛本田私家車亦駛至,另外兩名男子下車確認「泰龍」沒有郁動便離去。五男當時均戴上口罩和帽及持刀。「泰龍」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後證實死亡,其手臂、手肘、腳和腰部被斬傷;後腦有鈍物襲擊傷痕,死於腦受損和失血過多。

警方指事件相信與兩個黑幫的成員長期糾紛有關,除九名被告昨日提訊外,餘下八男一女獲准保釋候查,警方相信案中關鍵人物仍然在逃。

案件編號:ESCC 4369、4370、4374、43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