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魯迅投槍:造謠惑眾可發大財

造謠惑眾,自古有之。二千多年前的《詩經》有篇《巷伯》,其中有段:「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譯成白話:「你這個中傷別人的大壞蛋,誰是和你密謀策劃的夥伴?捉住那些編造謊言的害人精,丟到深山老林去餵豺飼虎。如果豺狼虎豹不啃他的骨頭,再丟到北邊荒無人煙的曠野。如果那不毛之地容不得他們,只好把他交給蒼天嚴懲。」

巷伯是何意思?巷,指宮內小道;伯,官長的尊稱。巷伯是詩的作者,他大約是一個頗受皇室信任的忠誠義士,因為遭受讒言而被處以宮刑,成了閹官,留在宮中擔任侍從。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古往今來,有多少英雄豪傑、志士仁人以此蒙不白之冤,遭無妄之災,成殺身之禍?屈原「信而見疑,忠而被謗」,最後投汨羅江而死,是謠言的受害者;司馬遷終身恨事是被處腐刑,生殖器被閹割,也是因謠言所害;我以前被許多謠言中傷,有人說我領取俄國的盧布,意思是我是「共匪」,我只好躲在上海法國租界,好不容易保住腦袋。但我的青年朋友柔石、殷夫、胡也頻等卻涉嫌為「共匪」而遭槍決,令我「忍看朋輩成新鬼,怒向刀叢覓小詩」。

香港所謂特別行政區,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造謠事件是梁振英被指為「共產黨員」,不論如何,我看這一謠言已使梁振英變成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也就是我寫的:「運交華蓋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頭」,今後在政壇上勢必舉步維艱。

港英餘孽放生漢奸傳媒

不過,在香港造謠惑眾不僅不用「投畀豺虎」,也不必流放北大荒,反而可以大發橫財。如有人辦一家漢奸傳媒,三天兩日就造一謠言,有人「包二奶」,有人半夜偷食之類,書報也就可增加銷量。萬一被人告上法庭,說是誹謗,也會有港英餘孽千方百計「放生」。如此這般,那傳媒老闆比任何人都肥。

《巷伯》前幾段就是寫這種吃造謠飯的人,原文艱深。我譯成白話:「色彩繽紛花不棱登,織成錦緞晃人眼睛。你這羅織罪名的害人精,加油添醋實在太狠心,呲牙咧嘴爛嚼舌頭,就像那天上的簸箕星。你這中傷別人的害人精,是哪個讓你昧良心?……賣乖取巧反覆無常,心懷鬼胎飛短流長。你靠欺騙暫時得逞,總有一天會現出原形。」

今之香港,比《詩經》時代進步了多少?造謠大進步、大發展,是謂「進步發展觀」。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