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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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青年與女童性交還押
【本報訊】十四歲女童在家與十八歲青年性交,遭母親回家撞破,女童情急下報稱被強姦,母親報警,卻揭發女童與青年交往兩個多月來,多次在公園及停車場後樓梯等地方親熱。涉案青年胡桁燊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還押至本月十六日判刑,被告被控於今年三月至五月間,六度非禮女童X及三度與X發生性行為。警方發現,X早於兩月前向同學取得被告電話號碼,二人互通短訊一天便約會,首次見面即有親密行為。 案件編號:KCCC 46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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