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政情:小氣候:護法程潔論司法牽制行政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宣布明年九月退休,事前不透風聲,消息真是震驚司法界。李國能自九七年七月香港回歸之日起,一直領導特區司法機構,任內判決的一些案件,以至涉及司法系統的事件,都惹來不少爭議,所謂人走留名,這一切一切,相信日後總有定論的一天。

李國能此番告退,觸發外界對他領導特區司法機構的評價。說來也巧合,早在本年初,內地新一代護法、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潔,已在內地憲法研究刊物《法學》二○○九年第一期,發表名為《香港憲制發展與行政主導體制》的論文,論述香港特區的行政主導體制,如何在立法機構、司法機構和政治團體的挑戰之下受到牽制,甚至被超越。程潔在這篇論文中,特別引述香港特區法院的多宗案件判決結果,說明在特區司法不斷擴張之下,對行政主導產生怎樣的直接和間接影響;本欄今日搬字過紙,撮錄部分觀點。

程潔在論文有關「司法擴權及其對行政權的影響」的章節中指出:回歸之後,新成立的終審法院對《基本法》的授權採取能動主義的理解,積極採取司法行動,對特區的立法和行政權力進行合憲性審查,導致司法權力的擴張。由於香港司法機關在裁決案件時趨向於採取一種形式主義的思路,忽視法律政策的效果,因此,許多判決雖然看似維護了法條,但卻留給政府和社會一系列棘手的社會問題,例如「莊豐源案」裁決結果「鼓勵」了內地孕婦赴香港生育。

程潔特別指出,《基本法》對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的授權,早已強化行政管治的理念,但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對中央政府這些授權的運用並不充分,對香港法官委任權就是一例。雖然《基本法》規定由行政長官任命法官,但回歸以來,行政長官對法官任命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對司法人員任免的關鍵人物是終院首席法官。因此,司法機構在多起案件中採取簡單形式主義路徑,無視政府立法時所考慮的政策意願就不足為奇了。

程潔論文的觀點,立足內地審視香港司法機構回歸十二年來表現,際此李國能告退之時重讀這篇論文,可謂別饒深意。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