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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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洩密爆不完 私隱條例假諮詢

港府對私隱條例提出多項修訂建議,並正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聲稱可透過修例加強保障市民私隱。言猶在耳,警隊又爆出一宗涉嫌洩漏市民私隱及內部機密的醜聞。一名市民近月兩度在長沙灣一個毗鄰警署的垃圾收集站內發現大量警隊內部文件,當中包括口供紙、懷疑賣淫女子的證件副本及檔案、退休警員的詳細履歷等等。

此事引起輿論嘩然,有人權監察組織批評,警隊以往處理敏感文件皆以一對六的比例夾雜普通文件放入碎紙機,再由專人將紙碎鎖好押運到指定地點銷毀,發生今次事件,實屬嚴重過失及毫無專業精神,而外洩文件涉及懷疑賣淫女子的私隱,亦有違警隊保密守則,外洩的空白表格甚至可能被人拿作不法用途。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對此表示極度關注,聲言會介入調查。

警隊洩漏市民個人資料其來有自,同類事件已非首次發生。○六年十二月,一千六百多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上載至網上討論區;○八年四月,警察程序手冊、臥底行動報告等內部文件經Foxy軟件外洩;○八年八月,包括市民舉報「大耳窿」口供紙在內的六份警隊機密文件經Foxy外洩;今年三月,再有六十九份警隊機密文件外洩;今年四月,有警員在小巴上遺失口供紙及調查報告……

計及今次「同袍履歷當垃圾」的荒唐事件,警隊不斷爆出洩密醜聞,這絕不能以無心之失來解釋。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事件中明顯是有警務人員處理失當。作為本港最主要的執法部門,警隊從來沒把市民私隱放在心上,如今連自己人的履歷也棄如敝屣,市民怎放心將個人資料交給他們?

墨子曰:「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政府要想杜絕洩密事件,保障市民私隱,必須對症下藥。事實告訴我們,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不斷洩漏市民私隱,乃源於管理不善,相關人員處事輕率、心不在焉,所以,最根本及最有效的解決措施,就是嚴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藉此殺一儆百,才有可能杜絕洩密事件再次發生。

只可惜,在當局拋出來的諮詢文件中,人們只見當局大做表面文章,例如建議將涉及牟利及惡意發放個人資料列為刑事罪行,甚至提出限制父母查閱未成年子女資料的荒謬建議,至於如何懲罰洩密事件中的政府人員,如何杜絕政府洩密事件等等,則一概避而不談。

事實上,警隊洩密醜聞不絕如縷,次次引起社會關注,卻始終不見警方清楚交代事件內情及補救措施。對於今次事件,警務處處長鄧竟成也只是輕描淡寫地說,警方非常重視私隱問題,並已制訂清晰指引云云。可以肯定地說,相關人員一日未受嚴懲,監管不力的警隊高層一日未為此負上應有責任,同類事件必然會繼續發生。

一斑可窺全豹。從今次事件中,人們可以看到警隊以及其他政府部門對保護市民私隱的輕視,亦可以看到私隱條例根本形同虛設。當局無法改變此一現象,則無論他們如何檢討私隱條例,提出多少項建議,進行多少次諮詢,都是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