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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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個月狂發逾300份表格九

【本報訊】機電工程署每年雖發現超過一萬五千部升降機遲交年檢證明書,卻在幾年內僅發出兩封催促相關物主提交的通知(表格九),今年該署依足法例辦事,八個月內狂發了三百多份表格九,凸顯過去工作得過且過。

在各方追問下,機電署昨無解釋過去幾年僅發兩封表格九的原因,副處長陳帆說會以申訴專員的批評為鑑,並以英文表示「我們為過往發生的事感到遺憾」。他指署方去年底增聘八人加強巡查,遲交驗證明的個案由去年一萬八千多宗,降至今年一至八月三百六十三宗,當中署方發出三百二十九份表格九催促,其餘已即時補交證明。

倡罰款增至20萬元

他說,機電署接受申訴專員的批評並作出改善,包括在升降機到期檢驗四星期前就預早發信提示業主,若逾期三十五日就發出表格九催促,若再逾期二十一日就發出表格十六禁止有關升降機運作。

另外,機電署建議修訂《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包括規定為維修保養工人引入註冊制度,及將最高罰款由五千元增至二十萬元,料在立法會復會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