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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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毀承諾擬刪「三年不改版」做法

【本報訊】教育局嚴格執行教科書「三年不改版」,以壓制出版商經常改版連年加價,據悉該局有意自我推翻上述做法,擬刪去「三年不改版」字眼,改為容許按「需要」改版,但暫未釐清所謂「需要」的定義。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此舉將會製造漏洞和引發大混亂,建議當局收緊改版限制,規定除非教育局對課程有重大改動,否則出版商便「無需要」改版。

身兼香港教育出版商會及中英文教出版事業協會發言人李家駒表示,教育局官員向出版商會代表提出,建議取消「三年不改版的限制」,取而代之的是出版商可按「需要」改版,但卻未有詳細釐清所謂「需要」的定義。

促釐清「需要」定義

李家駒稱有會員質疑,「乜叫按需要?係咪課程無改,就無需要改版呢?」雖商會代表曾向當局提出,如有需要可將「三年不改版」的規定延至四年,但港府只稱仍在研究中,商會促港府清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