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中的大幸乃是,原本被宗教法庭判處六鞭笞刑的馬來西亞模特兒卡蒂卡,在押赴刑場當日,半路中途得以折返家中,據說是執法人員突然接到釋放令,弱質女子免受皮開肉爛之苦。
依我推測,定必高人出手,避免國家出醜。說到底,飲酒本是平常事,千杯不醉女劉伶不知凡幾,馬來西亞要是真的以嚴刑峻法虐打飲酒女子,徒惹國際非議,國家形象受損。於是乎,高人出手大叫「鞭下留人」,成功英雄救美去也。
懦夫掄起巨棒 專找女人麻煩
只可惜,天下間欺負女人的嚴刑峻法何其多,救得了馬來西亞模特兒,救不了千千萬萬受害者。非洲蘇丹有人把女記者魯布娜捉了去,罪名是「當眾穿褲子」,法庭有權判以四十鞭笞刑。為了挑戰不合時宜的惡法,原本任職聯合國駐蘇丹媒體部門的布魯娜,甘願辭職放棄豁免保護,誓要為同胞婦女爭取穿褲權,堅持上訴推翻嚴苛法令。沛然莫之能禦的女中豪傑表示,即使最終被鞭笞四萬下也在所不惜。
諸君,莫說四萬鞭,四十鞭已足以香消玉殞,女人穿褲居然要押上自己的生命作為爭取權利的代價,又是欺人太甚之舉。依我說,能人不屑欺負婦孺,只有懦夫才會掄起巨棒將一己意願強加弱質女子身上。
至於科威特,亦有女子因為芝麻綠豆的小事被警方拘押,罪名是「當街嚼香口膠」。按傳統,在穆斯林一年一度的齋月期間,每天從日出到日落禁止在公共場所進食、飲水和吸煙。雖然沒有人會蠢到把香口膠吞進肚,但當地執法者卻惡到把咀嚼行為視作進食。還好,科威特不會施以慘無人道的笞刑,頂多判監一個月。
若問何處是欺負婦孺最嚴重的地方,非阿富汗莫屬矣。當地的塔利班專找女人麻煩,動輒施以酷刑,如果有沛然莫之能禦的女中豪傑敢於挑戰權威,懦夫們索性一槍打爆她的頭。傳教又如何?一槍打爆她的頭。記者又怎樣?一槍打爆她的頭。
唉,莫說能人不屑欺負婦孺,即便是惡形惡相的大壞蛋,亦懂得適可而止。你看看緬甸軍政府,欺負昂山淑姬不算過分暴戾,軟禁而已,沒有鞭笞,更無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