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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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頭胎泥車撞小巴六傷

「光頭胎」泥頭車鬧市闖禍!昨晨二十四噸重泥頭車駛經旺角時,司機疑因切線時收掣不及,失事撞向前面停車上落客的小巴,導致小巴司機及五男女乘客受傷送院,警方揭發肇事泥頭車十條車胎竟有四條疑屬「光頭」,涉嫌違反交通條例,即時拖走檢驗。

昨晨八時許,一輛載客小巴沿太子道西駛往旺角,途至嘉道理道交界時,姓潘司機(三十九歲)因應有乘客上落,將車駛過嘉道理道口後停在慢線,期間尾隨一輛運載廢料的泥頭車從慢線切入中線,姓黎司機(五十八歲)疑見有車輛駛至而無法切線,遂扭軚駛回慢線,惟左邊車頭撼及小巴右邊車尾。

胎紋最少要一毫米深

小巴車尾被撞至凹陷,車燈和車窗玻璃碎爛,姓潘司機與兩男三女乘客受傷,六名傷者由救護車分送兩間醫院敷治。

警員在現場展開調查時,赫然發現肇事泥頭車,其三條車軸的十條輪胎中,疑有四條是不見坑紋的「光頭胎」,分布在左車頭、左二、左三軸和右三軸,警方認為有違例之嫌。

按法例, 車胎的胎紋深度最少一毫米,任何人在道路使用、致使或允許他人使用不合規格輪胎的車輛,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一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司機同時也可被控以不小心駕駛等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