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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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教授非禮兩女生罪成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SHORTALL Terence Joseph涉非禮兩名女生案昨在東區法院審結,被告雖自認好老師,又被朋友形容是正人君子,但裁判官認為被告「並非外人所想般高尚及專業」,裁定他兩項非禮罪成立,並直指他對學生的行為卑劣,勢必判監,還押至九月三日始判刑。

五十三歲被告SHORTALL Terence Joseph聞判後神色平靜。裁判官表示,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學生及大學對他的信任,而且他是重複犯案,兩次非禮均不是一般的隔衣觸碰;他對女事主X的行為尤其令人不齒。

裁判官又指,被告自辯稱一向會與學生保持距離,亦不會與他們傾談私事,但被告與X的電郵聯絡中,他曾向X表示:「如果我幫咗你,你要教我跳舞呀。」而下款署名亦親暱地寫「Terry」,此點足以證明被告未有說實話。

看不到誣衊被告動機

相反,法庭看不到兩名女生誣衊被告的動機,兩女生並非好友,與被告亦無過節。裁判官又指,被告因見X有事相求,便可能不會反抗他,因此便對X放縱自己的性慾。至於Y,被告與她在網上交談甚為投契,到見面時又未能控制自己的慾望。

被告昨日自辯指,從事教育工作逾二十年,但到港大教書只有一年時間,在過去一年裏,其教學表現得到學生們甚高的評價;他又指自己已離婚,兒子已經二十七歲,目前有一名相識了數年的女友。辯方又提交多名品格證人口供指被告是正人君子及有責任的人。

港大發言人表示,尊重並接受法庭的裁決,港大將按校方既定程序和僱傭條例,處理大學與被告的合約事宜;港大亦會繼續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輔導和協助。

被告被控今年五月八日及十一日在港大許愛周科學大樓三樓的辦公室內,先後非禮X及Y。 案件編號:ESCC 26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