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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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風化案受害人起底恐惹官非

【專案組報道】 網上「起底文化」極盛,若不幸成為「起底目標」,個人私隱資料即時赤裸暴露人前,近日更有風化案受害人被「大起底」,身份及樣貌全被公開,導致精神崩潰。「起底者」向受害人「鞭屍取樂」的做法,隨時會招致坐監收場。

女事主被揭身份想自殺

吉野家快餐店強姦案日前審結,男被告強姦罪成,而在案件審訊時,法庭頒令傳媒或所有涉及案件的工作人員,均需以代號「X小姐」稱呼受害人。但原來在法庭頒令前,網民已將受害人「大起底」。據了解,網上出現至少三名疑似「受害」少女,時至今日,她們的相片及個人資料仍在網上廣泛流傳。

三名疑似「受害人」是否真正女事主,不得而知,過去就曾有性罪行受害人,因身份被揭令精神陷於崩潰。今年四月,有人聲稱其家人因非禮罪成被判入獄,但有網友公開女事主資料,如姓名、就讀學校及生活照。女事主坦言想過自殺,直至警方介入,有關檔案才被刪除。

律政司發言人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任何人發布資料,導致某些性罪行受害人的身份可能被公眾識別,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但當局至今未發現類似情況。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指出,目前加拿大已考慮立法,監管網上討論區和肖像權,下載者要受條款約束,本港亦可效法。